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充分发挥优秀网商(服务商)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重庆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7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第五届重庆市优秀网商(服务商)评选活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宣传、表彰全市在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促进网商行业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电商从业单位,加强行业学习交流,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主办单位:重庆市网商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促进网商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媒体支持:重庆商报、重庆晨报、重庆市网商协会微信公众号 评选机构:由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网商协会。 三、活动时间 报名阶段:2016.5 评选阶段:2016.6 表彰阶段:2016.7 四、参评要求 2015年12月31日前在重庆市内注册,并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企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经营业绩突出,在重庆电商行业中具有较大的知名度或者在同品类电商中排名前列;在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成功经验、拥有自主品牌,在本行业内具有引领和代表作用的网商(服务商)优先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商业经营活动1年以上,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经营批准证书。 2.企业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应用组织管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采购额、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经济效益明显。 4.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有创新、有特色,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企业积极开展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经营商品有特色、经营方式有特色、服务形式有特色,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种、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富有成长性。 5.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 6.企业在近3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五、评选程序 1.主体报名。报名者可以登陆重庆市网商协会网站(www.cqws.org.cn)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传至邮箱2916854457@qq.com。名额不限、请不要重复报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专家评估。评委会办公室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和实地考核,经评委会研究确定预备候选名单。 3.网上投票。预备候选名单将在“重庆市网商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企业及个人可以关注官方微信,并点击“网商(服务商)评选”对预备候选名单进行投票。 4.结果公示。投票成绩将加权计入评审得分。评审将由主办方组织权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最终得分评选出第五届重庆市优秀网商(服务商),并在相关网站、媒体予以公示。 六、奖励办法 对于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网商(服务商)给予以下鼓励、支持: 1.授予第五届重庆市“优秀网商(服务商)”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2.优先安排入驻重庆市网商产业园,并享受园区租金优惠和地方政府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3.优先推荐申报电子商务类项目。 4.对参加评选的企业优先纳入重庆市网商协会人才培训工程。 5.获评企业有机会在颁奖仪式上进行分享、展示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 6.加入市网商协会会员单位,免交会费。 7.对参加评选的企业可录入《重庆市网商协会优秀网商(服务商)名录》,在晨报、商报、华龙网等媒体宣传展示,并发送到市相关政府部门和区县政府。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3-67714594 联 系 人:郑泽华 15023293239 龙静 15123236716 电子邮箱:2916854457@qq.com QQ:2916854457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重庆网商产业园 八、重庆市网商协会微信公众平台 “重庆市网商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将作为本届优秀网商(服务商)评选活动宣传平台,实时更新本活动信息,并将在本微信平台进行公开投票,请大家扫描下方二维码并予以关注。 
重庆市网商协会 2016年5月3日
附件1:第五届重庆市优秀网商(服务商)评选活动企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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