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1.实施育苗成长计划。在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中,根据企业吸纳就业和缴纳税金的情况,每年优选1000户成长型微型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鼓励企业升规发展。对当年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享受区县奖励政策的同时,市级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根据企业增速、主导产品营收、市场占有率、研发投入、纳税等指标,每年培育200家以上成长型企业成长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企业,对达到市级“专精特新”标准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培育“小巨人”企业。每年推动2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对达到“小巨人”标准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培育“隐形冠军”企业。每年支持2家以上“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内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对达到“隐形冠军”标准的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对中小微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对获得风投等投资的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时间:
本政策措施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暂定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